靠总结经验和特征来解决文学本质问题的尝试注定不会成功。
有些文字,在什么地方读到,这一点非常重要。比如,“文学也许就像杂草一样,”在上文出现,那你很容易就能读懂可能会是什么意思。假如,这句话是一个社交软件的动态签名,或者印在圣诞卡片上,就没有了显而易见的实际意义,反而造成了把它归为文学的可能性。
类似的只言片语单独出现,好像都能成为文学。因为,除了说它是一种意象,可以引起某种关注,需要思考之外,它什么也不是。那些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引人深思的句子也是如此。
一句话就这样写在纸上,周围那些静悄悄的空格让人感到不知所措。它能够引起那种可以被称为文学的关注:一种对文字的兴趣,对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它们有什么含义的兴趣,尤其是对说什么和如何说之间的关系的兴趣。这就是说,这句话用这种格式写出来,似乎符合某种关于诗歌的现代观念,并且呼应了一种当今与文学有关的关注。假如有人对你说这句话,你一定会问:“你的意思是什么?”但是如果你把这句话作为一首诗看待,问题就不完全一样了:不是说话人或者作者想说什么,而是诗本身要表达什么?语言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这句话要说的是什么?
单独写在一行的“文学也许像杂草一样”,这几个词本身就可能会引出这样的问题:某个事物是什么?什么使它们一样?这正是本体论所研究的问题之一。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科学,或者叫对于存在事物的研究。但是这当中“也许像”并不是一个物质的对象,而是类似于某种关系或情况的东西。它的存在形式并不像一块石头,或者一幢房子的存在形式一样。这句话宣扬的是简洁。但它好像并没有实践自己所宣扬的观点,而是在含混的事物中展示了本体论令人生畏的复杂性。然而,也许正是这个诗句的简洁——它在“简洁”之后戛然而止,好像不需要再说明什么了——使不合情理的、关于简洁的断言具有了可信度。不论怎样,孤立地看这一句话,的确能够引出与文学相关的那种解读行为。
首先,这说明当语言脱离了其他语境,超越了其他目的时,它就可以被解读成文学。如果文学是一种脱离了语境,脱离了其他功能和目的的语言,那么它本身就构成了语境,这种语境能够促使或者引发独特的关注。例如,读者不需要假定某段言语是让他们做某些事,他们会主动注意到潜在的复杂性,并寻求隐含的意义。描述“文学”就是要分析读者处理这样的文本时所要用到的一系列假定和解读步骤。
一个从故事分析中(包括从个人逸事到整本小说的分析中)形成的程式或者叫倾向有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称,叫 hyper-protected cooperative principle(超保护的合作原则)。意思是,交流基于一个根本的程式,即参加者的相互配合。而且,基于这一点,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话才会是相关的。如果我问你《三体》是否是一本好小说,而你回答说:“它的设定很有趣。”那我就会假设你在配合我,并且说了与我的问题相关的话,由此去理解你的话。我就不会抱怨说“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相反,我可能会做出这样的推论:你的确给了我一个含蓄的答复,表示《三体》作为一本小说,可夸奖的地方不多。也就是说,除非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并非如此,我可以认为你是在配合我。
我们可以把文学叙述看作一个较大种类的故事中的一员,是 narrative display texts(叙述性文本)。它的话语与听众的关系在于它的 tellability(可述性),而不在于它所要传达的信息。不论你是在向朋友讲述一个段子,还是在网站上写一部小说,你所做的事情都与在法庭作证不同。你是在努力编写一部故事,一个对你的听众来说是“值得一听”的故事。也就是说,它要具有某种意义或者重要影响。它能够给人以娱乐或者使人感到满足。使文学作品与其他叙述性文本不同的是,文学作品经过了选择过程,也就是说,经过了出版、评论和再版的过程。读者是因为确信别人已经发现这些作品构思巧妙、“值得一读”才去阅读它的。所以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合作的原则是hyper-protected(超保护的),我们可以忍受许多晦涩费解和明显不切题的东西,而不认为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读者也想当然地认为在文学当中,语言的费解、不通肯定也是为了一定的交流目的。所以他们不像在其他语境中那样断定是发言人或者作者没有配合,而是努力去解读那些违背有效交流原则的语言成分,试图发现一些深层的交流目的。所谓“文学”,即一种约定俗成的标志。它让我们有理由期待我们努力研读的结果是不会辜负那一番苦功的。而文学的许多特点正是由于读者由衷地对它表示关注,并且愿意去探讨那些疑点才得以发现的。读者不是一遇到疑点便立即发问:“你这里是什么意思?”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学是一种可以引起某种关注的言语行为或文本。它与其他种类的言语行为不同,比如与告知信息、提出问题或者做出承诺的言语行为都不同。大多数情况下是那种可以把一些文字定义为文学的语境使读者把这些文字看作文学的,比如他们在一本诗集、一份杂志的某一部分,或者图书馆和书店里看到的那些东西。
谨记我们现在是在讨论文学理论,因此,是时候提出反思了:是否因为这样的关注,才使我们从中发现特殊的结构和一些含蓄的意义呢?毫无疑问,回答肯定是两种情况均有。也就是说,有时研读对象具有成为文学作品的特点,但也有时是文学语境使我们把它看作文学作品。
“文学”不仅仅是一个让我们把语言填进去的框架。因为即使把每句话都按照诗的风格摆在纸上,也并不能说明它们都可以成为文学。不过,从另一方面说,文学也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因为许多文学作品并不炫耀它们与其他类型语言的不同。它们起到了一种特殊的作用,是因为它们得到了特殊的关注。
于是,作者得出以下结论:
1. Literature as the ‘foregrounding’ of language
文学是语言的“突出”。人们常说“文学性”首先存在于语言之中。这种语言结构使文学有别于用于其他目的的语言。文学是一种把语言本身置于“突出地位”的语言,通常情况下可以用修辞手法来达到这一效果,比如像诗一样的格式,排比或押韵等。
但是,在许多情况下,若不是把某些东西界定为文学,读者根本不会注意到它特有的语言风格,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当你看一篇散文时,你并没有听到它的声音效果。你会发现一句话的韵律几乎没给读者的耳朵留下任何印象。不过,如果押韵突然出现,它就能使你感觉到某种韵律。押韵是一种程式化的文学性的标志,它使你注意到贯穿全文的韵律。如果一个文本是按照文学的框架构成的,我们就有可能注意到我们在读一般作品时会忽略的声音模式或其他语言结构。
2. Literature as the integration of language
文学是语言的综合。文学是把文本中各种要素和成分都组合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的语言。当我收到一封信,要求我为某项有意义的事业做些贡献的时候,我不大可能会发现信中语言的声音与它的含义相呼应。但是在文学中就会有各种语言层次结构之间的关系——反复强调或者对比和不协调之间的关系:声音和意义之间的关系,语法结构和主题模式之间的关系。
只有这两点显然不够,并不是说语言不同层次间的关系只对文学有意义,而是说我们更倾向于在文学中寻找和挖掘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或者说主题与语法的关系,努力搞清楚每个成分对实现整体效果所做的贡献,找出综合、和谐、张力或者不协调。
关于文学性的解释,不论着重谈突出,还是着重讲语言的综合,都没有提出检验的标准,凭着这个标准,就能使哪怕火星人也能把文学与其他种类的文字区别开来。同大多数关于文学本质的说明一样,这些解释也只是把关注引向文学的某个方面,引向它们认为是文学的核心的那个方面。这一点告诉我们,要把什么东西当作文学来研究,首先要研究它的语言结构,而不要把它看成是作者的自我表述,也不要把它看成是产生它的那个社会的写照。
3. Literature as fiction
文学是虚构。读者对文学的关注各有不同,其原因之一就是文学的言辞表述与世界有一种特殊的关系,我们称这种关系为fictional(虚构)。文学作品是一个语言活动过程,这个过程设计出一个虚构的世界,其中包括陈述人、角色、事件和隐含的读者(读者的形成是根据作品决定必须解释什么和读者应该知道什么而定的)。文学作品是指虚构人物的,而不是历史人物的故事。但是虚构性并不仅限于人物和事件。我们所说的指示语,即与讲话环境相关的语言的定位特点,比如代词(我、你)或者表示时间、地点的副词(这里、那里、现在、那时、昨天、今天),在文学中都有特殊的功能。
这首诗里“今晚”这个词在一句诗里指的并不是诗人第一次写下这个词的那个时刻,也不是指读者读这首诗的那个时刻(假如你恰好在晚上读),而是指诗中的某一刻,指它的活动所表现的那个虚构世界中的某一刻。同样诗里的“我”也是虚构的。它指的是诗中的陈述人。这个人也许与实际生活中的诗作者徐志摩截然不同。诗里的陈述人或者叙述者的经历与徐志摩一生中某个时刻的经历也许会有不可摆脱的关联,但是,在一位老者的诗篇中,完全可能出现一位年轻的陈述人,反之亦然。而且,小说中的叙述者,那些在讲述故事时以“我”自称的角色完全可能与故事的作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并且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这也是众所周知的。
在虚构中,陈述者所讲的与作者所想的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关于解读的问题。经过描述的事件与生活中真实情景的关系也是如此。非虚构的话语一般包含在那种告诉你如何理解它的语境之中:一本说明书,一篇新闻报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然而,虚构的语境对虚构到底要说明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总是不做明确答复。文学作品对真实世界的指涉,与其说是文学的特性,不如说是解读赋予这些作品的一项功能。
4. Literature as aesthetic object
文学是审美对象。以上关于文学的特征——语言的结构,言语与实用语境的脱离,语言与真实世界的虚构关系——都可以归到语言的美学作用这个总标题下。历史上一直把美学作为艺术理论的名称。关于美究竟是艺术作品的客观属性还是观赏人的主观反应,以及美与真和善的关系一直争论不休。
现代西方美学的重要理论家康德认为美学就是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的尝试,是沟通一个由力量和庞然大物组成的世界与一个由理念组成的世界的尝试。审美对象,比如绘画或者文学作品,通过把作用于感官的形式和精神的内涵融为一体来实现把物质与精神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性。一部文学作品就是一个审美对象,这是因为在暂时排除或搁置了其他交流功能之后,文学促使读者去思考形式与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
对于康德和其他一些理论家来说,审美对象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它们的建构具有一种目的性:它们之所以这样建构是为了使它们的各个部分都协调一致去实现某个目的,但这个目的就是艺术作品本身,是蕴含在作品当中的愉悦,或者是由作品引起的愉悦,而不是外在的目的。具体说来,这就意味着要认定一个文本为文学就需要探讨一下这个文本的各个部分对整体效果所起的作用,而不是把这部作品当成一个旨在达到某种目的的东西,比如认为它要向我们说明什么,或者邀请我们去做什么。我说故事是言语,它的实际意义就是它的 tellability(可述性),是注意到了故事所具有的合目的性(那些可以使其成为“好故事”的特点),但我还注意到,这一点很难与某些外在的目的联系在一起。因此我是在讲述故事的美学和它激起感情的特点,甚至非文学的作品也是如此。一个好故事具有可述性,可以打动读者或者听众,让他们觉得“值得一读”。它可以趣味横生,也可以给人教诲或者激励,它可以起到各种各样的作用。但你不能下一个概括的定义,说好故事就是可以做到以上任何一点的故事。
5. Literature as intertextual or self-reflexive construct
文学是互文性的或者自反性的建构。有一种观点认为作品是由其他作品塑造出来的,也就是说先前的作品使它们的存在成为可能,它们重复先前的作品,对它们进行质疑或改造。这个观点有一个新鲜的名字,叫作intertextuality(互文性)。一部作品通过与其他作品之间的关系而存在于其他作品之中。要把什么东西作为文学来读就要把它看作一种语言活动,这种语言活动在与其他话语的关系中产生意义。比如诗词里经常会出现典故,同一个人物或情节会出现在不同的小说里。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是关于多部小说的作品,是关于再现和塑造,或者被赋予经验意义的作品。
同时,文学还具有 self-reflexivity(自反性)。文学是一种作者力图提高或更新文学的实践,因此它总是隐含了对文学自身的反思。
不过,我们再次发现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其他形式。比如奥运比赛,后来者总是沿着之前的记录保持者的动作和轨迹前进,然后向这个记录发起挑战,最终打破记录。文学的互文性和它的自反性并不是一个界定特点,而是语言的某些方面的突出运用和有关语言再现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可能也会观察到同样的现象。
在这五种情况的每一种中,我们都会遇到上面提到过的结构:我们面对的是有可能被描述成文学作品特点的东西,是那些使作品成为文学的特点。不过,我们也可以把这些特点看作是特别关注的结果,是我们把语言作为文学看待时赋予它的一种功能。看来,不论哪种视角都不能包容另一种而成为一个综合全面的观点。既不能把文学的特点仅仅说成是客观的属性,也不能把它说成是不同的语言组合方式的结果。语言抵制我们加给它的那些框架。
Finally, the ‘literariness’ of literature may lie in the tension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linguistic material and readers’ conventional expectations of what literature is.
文学的“文学性”也可以存在于语言材料与读者对什么是文学的程式化期待两者之间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张力之中。不过,我这样说也是很谨慎的,因为从前面的五种情况中,我们已经了解到的另一点就是每一个被认定的文学的重要特点都不是界定特征,因为在其他类型的语言运用中也可以发现同样的特征。
如果把文学作为一个历史的和意识形态的范畴去考虑,考虑它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功能,人们一直认为文学应该具备这样的功能。文学在传授中立的审美体验的同时,培养一种民族自豪感,在不同群体之间制造认同感。
任何一个文本如果能做到所有这些,那它当然是非常不一般的。文学是什么?人们怎么会认为它就能做到这一切呢?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在文学中起作用的具有代表性的特殊结构。一部文学作品,就其特点而言,是一个虚构人物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本身又在某些方面具有代表性,但同时它拒绝界定那个有代表性的领域或范围。正因为如此,读者和批评家们才能如此轻松自如地谈论文学的“普遍性”。正是文学作品的这种结构才使我们比较容易把它们看作是在普遍意义上向我们讲述“人类境况”,而不是局限在它们所描述或者说明的具体范畴之内。